PENSION GUIDE
退休金法規說明
本計算器採用的法規依據與計算方式。
公務人員退休金
依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》(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),月退休金計算方式為:平均本(年功)俸 × 2 × 所得替代率。
任職年資滿 15 年起可擇領月退休金,替代率自 35% 起算,每增加一年加 1.5%。35 年年資的替代率自 109 年起每年調降 1.5%,至 118 年降為 60%。
自 115 年起,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 65 歲。未達起支年齡退休者,可選擇提前領取減額月退休金(每提前一年減 4%,最多提前 5 年),或展期至起支年齡領取全額。
一次退休金以基數計算:年資前 15 年每年給 2 個基數,第 16 年起每年給 1 個基數,上限 53 個基數。
勞工保險老年給付
依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第 58-1 條,勞保老年年金採 A、B 兩式擇優發給:
A 式: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保險年資 × 0.775% + 3,000 元。
B 式: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保險年資 × 1.55%。
平均月投保薪資以最高 60 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,投保薪資上限為 45,800 元。保險年資未滿 15 年者,僅可請領老年一次金,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平均投保薪資。
未達法定請領年齡提前請領者,每提前一年減給 4%;延後請領者,每延後一年增給 4%,最多各以 5 年為限。
勞工退休金(勞退新制)
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,雇主每月應為勞工提繳不低於工資 6% 至勞退個人專戶,勞工可自願另提繳 0–6%。提繳工資上限為 150,000 元。
年滿 60 歲即可請領專戶累積之本金與收益。本工具之月退估算係假設領取至 85 歲之年金化試算,實際金額依勞保局公告之年金生命表與保證收益率計算。
注意事項
本工具未計入公保養老給付、優惠存款利息,以及 107 年改制前舊制年資之個別差異。所有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給付金額以銓敘部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定為準。